一、机关服务中心
(一)负责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。
(二)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采购、报废和日常管理。
(三)负责机关接待工作。
(四)负责机关食堂管理。
(五)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。
(六)负责机关办公场所、宿舍区的维护、管理。
(七)负责机关会议室、活动室的维护、管理。
(八)负责机关和本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。
(九)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二、省人民防空应急指挥服务中心
(一)负责省本级人防指挥所(应急指挥中心)的维护、管理和运行。
(二)负责机关信息化平台建设。抓好机关网络建设、维护和管理。
(三)负责省本级人防指挥所、应急指挥中心战备值勤。
(四)指导全省人防指挥所、应急指挥中心的信息集成、联通、运行。
(五)负责人防(民防)数据应用软件的开发。
(六)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三、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
(一)承担人防(民防)机动指挥通信平台的信息化建设、科研开发、设备设施维护管理、战备值班执勤和演练保障。
(二)承担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。
(三)组织固定短波电台和应急机动通信业务建设及保障。
(四)开展“平战结合”工作。
(五)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四、省人防干部培训中心(国家民防成都发展研究中心)
(一)组织开展人防(民防)干部教育培训工作。
(二)开展调查研究(含课题研究),及时了解、反馈人防(民防)发展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。
(三)负责《四川人防》杂志编辑、出版和发行工作。
(四)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五、省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
(一)根据省人防办委托负责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审查。
(二)参与省人防办组织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活动。
(三)开展人防工程设计。
(四)开展人防工程科研。
(五)开展人防工程监理和造价管理。
(六)开展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。
(七)开展人防工程规划编制及有关设计咨询服务。
(八)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